【案例】
A客戶:廖會,我公司又沒有要借款,為什麼要做財簽?
B客戶:廖會,為何誠一帳務同仁最近跟我說,因為公司虧損,建議可做稅簽? 稅簽能幹嘛?
C客戶:廖會,我好不容易搞懂跟報稅有關要做稅簽,超過一定資本額要做財簽,怎麼最近誠一帳務同仁又跟我說,為了節省什麼「未分配盈餘加徵稅」的碗糕,建議可做財簽?? 我的天天天哪,跟報稅有關卻不是要做稅簽而是財簽,這又是怎麼回事?
各位朋友,以上問題也同樣困擾著你嗎? 且讓廖會娓娓道來……
先把名詞定義清楚,財簽=財務簽證,稅簽=稅務簽證。
財簽是為了讓某人能取信於公司財務報表之真實性,而請會計師做簽證,此謂財簽,某人包括但不限於主管機關、借款銀行、股東、潛在投資人、甚或國稅局,對,廖會知道你又有疑問了,國稅局幹嘛要確認公司財務報表之真實性,不就是公司損益有依稅法規定申報就好嗎,不急,精采的說明還在後頭。
稅簽則是為了讓國稅局能信賴公司報稅之正確性,而請會計師做簽證,幫國稅局先確認公司各項收入成本費用是否皆依稅法規定申報,並已取得稅法所要求的憑證,藉以減少國稅局親自查核所需耗費之人力物力,此謂稅簽。
以上是兩種簽證在意義上的根本差異,有了這層理解,接下來廖會要帶你進入重頭戲,各種需要做財簽或稅簽的時機:
<財簽>
法令強制要求:(以下符合其中之一即應出財簽,未依規定出具,每位董事都是會受罰的哦)
非法令強制要求:
首先,未分配盈餘加徵稅5%,計算基準是以公司每年度的財務盈餘(或稱年度稅後淨利)為起點,在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分配盈餘後,如仍有剩餘,即是所謂「未分配盈餘」, 須加徵5%稅額。所以,經常大家搞不懂的是「未分配盈餘加徵稅」的課稅基礎,其實並非看申報營所稅的課稅所得,而是看公司財務上的年度稅後淨利。
再者,盈餘分配的概念,是公司有賺錢有財務盈餘時,才有盈餘能分配給股東,若沒全分完,就要課「未分配盈餘加徵稅」,反之,當公司無財務盈餘就不用作盈餘分配,當然就不應課徵未分配盈餘稅。(廖會你在繞口令說廢話嗎,且慢,我快說到重點了)
所以,請試想,舉例有間湯姆公司107年度有財務盈餘1,000萬元,正常來說這1000萬盈餘若沒有分配給股東就要課5%稅金,但若湯姆公司108年度時機歹歹財務上大虧2,000萬元,那兩個年度一起看的話,其實湯姆公司根本沒賺錢還倒虧,怎麼還有盈餘可供分配,又怎麼還課湯姆公司「未分配盈餘加徵稅」呢? (恍然大悟,廖會開示的對啊!)
綜上,國稅局可是愛心辦稅,不該課的稅不會去課,故允許有上述情況的湯姆公司,只要提供財簽,由會計師來認證湯姆公司108年度財務上確實有虧到2,000萬元, 如此一來湯姆公司107年度就不會被課「未分配盈餘加徵稅」囉!這也是為何此種情形要出財簽而非稅簽,因為國稅局要會計師協助確認的,是公司隔年度的財務虧損金額。
<稅簽>
法令強制要求:
營收達1億以上(但怪的是,不做稅簽其實沒處罰,不過廖會仍建議不要挑戰,避免成為國稅局特別關切對象)
基於作稅簽有以下好處故可考慮:
以上就是今日的廖會開講,各位對於財簽與稅簽的差別與適用時機,是不是了然於胸呢?廖會有開講,很多事就好懂了嘛,下次遇到什麼情況就拿出這篇文章對照著看,你也會變成財稅簽達人哦!我們下回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