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將不動產移轉給子女可適用實際買賣、贈與或繼承等三種方式,課稅制度也大有不同,許多人認為遺贈是最節稅的方式,但殊不知未來子女再出售該筆不動產時,其取得成本將會以遺贈當時的房地公告現值與評定價值來計算,反而要繳更多的房地合一所得稅,更為不利!
以下是移轉不動產予子女的三大方法稅負歸納:
買賣 | 贈與 | 遺贈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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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增稅 | 10%~40% | 10%~40% | X |
● 需依前一次取得與出售的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,依漲價倍數與持有時間累進稅率申報課徵) | ● 需依前一次取得與贈與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,依漲價倍數與持有時間累進稅率申報課徵 | ||
● 父母可適用一生一次(90.75坪以下都市土地或211.75坪以下的非都市土地)或一生一屋(45.37坪以下都市土地或105.87坪以下非都市土地)優惠土增稅率10% | ● 父母可適用一生一次(90.75坪以下都市土地或211.75坪以下的非都市土地)或一生一屋(45.37坪以下都市土地或105.87坪以下非都市土地)優惠土增稅率10% | ||
契稅 | 6% | 6% | |
贈與稅 | X | 每人每年220萬元贈與免稅額後,若贈與財產價值為2,500萬元以下者適用10%贈與稅率,超過2,500萬元至5千萬元部分稅率為15%、超過5千萬元部分皆為20% | X |
遺產稅 | X | X | 遺產稅免稅額為單件1,200萬元另有六大扣除額,逐項減除後,遺產淨額在5千萬元以下適用10%遺產稅率,超過5千萬元至1億元部分為15%稅率,超過1億元部分皆為20%稅率。 |
子女取得該不動產之成本 | 實際交易價格 | 贈與當時之房地公告現值與評定價值 | 遺贈當時之房地公告現值與評定價值 |
撰稿人:林必佳會計師